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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注会学习笔记经济法之公司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24日

  【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06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
  【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解释】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三个职务由董事会任免,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释】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属于经理的职权。
  3.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经理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因此,经理不再是必设机构而成为选设机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设经理,而设总裁、首席执行官等职务。
  (四)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职工代表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重点)。
  【解释】原《公司法》中不包括副经理。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
  B.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C.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答案】ABCD
  (5)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相关链接】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人)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相关链接】(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2)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2)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相关链接】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B.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
  C.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D.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ACD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3.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
  【解析】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该项规定体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

  六、国有独资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对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
  C.对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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