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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注会学习笔记经济法之公司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24日

  9.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0.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11.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答案】BD
  【解析】(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2)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4)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例题2】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2002年)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案】AC
  【解析】(1)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例题3】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1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 )
  A.董事ABCDEFG
  B.董事ABCDEF
  C.董事BCDEFG
  D.董事BCDEF
  【答案】B
  【解析】(1)董事G“未参与”董事会决议,因此董事G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董事A虽表示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董事A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例题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 )。
  A.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40%的董事提议
  C.总经理提议
  D.监事会提议
  【答案】ABD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解释】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组成相同。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
  3.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中没有“监事会副主席”的说法。
  (3)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例题】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答案】B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2)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点)。
  2.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了应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职责在于对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
  3.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
  4.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点)。
  【解释】注意第1、4条在综合题中的应用。
  【相关链接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1/3
  C.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章程的修改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
  A.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B.对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BD
  【解析】(1)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因此选项A不选;(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此选项B正确;(3)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4)选项D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事项,肯定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重点)
  1.发起人
  (1)(非上市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原规定:3年)内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能转让。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回购程序】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答案】ABCD
  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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