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对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如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按月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并提供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后,再报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9.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哪些凭证?
(1)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申请退消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由工厂开具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税收(出口产品专用)缴款书》(简称“专用税票”)。
(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对销售明细账与销售发票认真核对后予以确认。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明细账,必须于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则上应由企业于申请退税时附送。但对少数出口业务量大、出口口岸分散或距离较远而难以及时收回报关单的企业,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审核,如果财务制度健全并且从未发生过骗税行为的,可以批准缓延在3个月期限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应扣回已退(免)税款。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必须附送已办完核销手续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10.1994年1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做哪些工作?
1994年1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并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外销发票、其他有关账册等,到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
11.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如何办理退税?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报关离境的货物,由原来的在受托方(即代理企业)办理退免税,改为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
委托方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5)提供“销售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