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认方法:
(1)计算过程;(2)计算结果;(3)计量单位。
1、一般销售方式
(1)销售额的概念:
所谓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注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2: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所称价外费用,是指随同销售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注1:价外费用的判断标准
注2:关于代收款项
如果是代政府收取,符合3个条件(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则不作为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也不作为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
注3:关于代垫款项
对于符合2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则不作为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
A、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举例:
某机械厂(一般纳税人)2008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6月份销售其生产的车床10台,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标明的单价为1000元,随着销售另外收取集资费(优质费)234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
(2)7月份销售并发出已预收货款1700元的矿山设备一台,含税销售额为11700元,剩余10000元于10月底结清,结清货款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月份销售电机30台,每台批发价0.7万元(不含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3万元,开出普通发票一张。
请按照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6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2)计算7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3)计算8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答案:
(1)6月份销项税额=1000×10×17%+2340÷(1+17%)×17%=1700+340=2040(元)
(2)7月份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3)8月份销项税额=30×0.7×17%+3÷(1+17%)×17%=3.57+0.44=4.01(万元)
2、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的内容
(2)混合销售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3)举例
【例1】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运输公司从甲地运输一批木材到乙地并销售给某贸易公司,共取得货款56000元
B、某银行为纳税人办理转账结算而销售的支票收入3万元
C、某铝合金生产企业(不具有建安资质),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分别取得收入800万元和50万元
D、某照相馆在拍照的同时销售镜框,月收入共计1.2万元
答案:AC
【例2】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销售维生素药品给H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共收到货款117000元,由本公司运输部(非独立核算)为其运输,收取运费23400元,其中,运费、建设基金1800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5400元。所有款项存入银行。则:
(1)计算制药公司当月确认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元;
(2)计算制药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3)计算制药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元;
(4)计算H公司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答案:
(1)计税销售额=(117000+23400)/(1+17%)=120000(元);
(2)制药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20000×17%=20400(元);
(3)制药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0(元);
(4)H公司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