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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卷二)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15日
  第11题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行政赔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给予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本题中莱工商局在一年之后。才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原变更登记,恢复原状。故可排除选项BCD。而如果给某企业造成了损害,则应支付赔偿金,但选项中没有涉及,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第12题某科研院所工程师李某因评奖原因对所领导不满,于是便把自己的属于国家机密的科研成果发布到国际互联网上,以泄私愤,结果给国家利益造成很大损失,对李某的行为应定(  )
  A.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B.间谍罪
  C.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又因为李某显然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所以应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本题选D
  第13题工商局接群众举报某超市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前往调查并当场查获大批假酒,遂对该超市作出没收物品、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市老板认为处罚过重,要求进行听证,应当在工商局告知后(  )提出;工商局应当在(  )通知其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5日内、告知后的10日内
  B.3日内、听证的10日前
  C.5日内、告知后的7日内
  D.3日内、听证的7日前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考试大论坛
  第14题某市东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街实施改造。甲的房屋位于改造区。某日,东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甲未搬迁。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50余人强行排除了甲的房屋,甲起诉。下列哪个选项是本案被告?(  )
  A.市政府
  B.东城区政府
  C.东城区建委
  D.东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东城区建委改造指挥部不是一级行政机关,只是建委的一个内部机构,其行为应被视为东城区建委的行为,所以本案中被告为东城区建委,C项正确。
  第15题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对于本题,由于受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受案范围,因此在本题中,侦查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只能通知证人到检察院作证而不能到公安机关作证。所以,通知作为家政服务人员的赵某作证可以到其住所或工作单位,即其所属的家政服务公司,也可以到检察机关,但是不能到公安机关,因此,ABC正确,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D。
  第16题下面关于《国家赔偿法》第26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的理解正确的说法是:(  )
  A.应当是赔偿请求人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时的上年度来源:考
  B.应当是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时的上年度
  C.应当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
  D.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是指作出维持决定时的上年度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解释》第6条规定,赔偿法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所以,只有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17题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能缺席判决?(  )
  A.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B.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
  C.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D.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察对《行诉解释》第49条的理解。该条有三款,对三种情形的处理分别作了规定。D项属于“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前两项属于“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C项属于“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即如果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也可作缺席判决。采集者退散
  第18题一夏利轿车,2003年转手给刘某,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登记车主仍是赵某。2004年7月2日,刘某驾驶该车从郑州市火车站广场载一乘客至京广路段处,收取乘客乘车费7元。因该车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活动,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据此,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郑州市交通局决定给予赵某5000元的罚款。赵某认为此事与己无关,不应罚自己而是罚刘某,于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受诉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
  A.维持决定
  B.撤销决定
  C.变更决定
  D.确认无效决定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从题干给出的信息可以看出,实际上受到处罚的人即原告并不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因此,,法院不能维持交通局的处罚决定,而应当依法撤销被告市交通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至于刘某的违法事实,应当由交通局进行相应处理。法院不能直接变更原行政行为内容对其进行处罚,故选项C不对。
  第19题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A实业有限公司,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张某利用职务的便利无偿向该A实业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资金,致使某上市公司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针对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A.对张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对A实业公司判处罚金
  C.对A实业公司判处罚金,并对A实业公司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对张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修订,在刑法第16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69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其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第一款所规定行为的,对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采取双罚制。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本题中即为A实业有限公司)的人员,不包括受到指使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20题某县公安局李局长亲自带队,制止了王东村与王西村即将发生的打斗,并将王西村村民王大等10人治安拘留。王大等对李局长的行为不满,以李局长等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对王西村村民的治安处罚。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办理?(  )
  A.不予受理,因为起诉没有明确被告
  B.不予受理,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而不能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应当予以受理,因为指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已经可以满足有明确被告的要求
  D.应当予以受理,因为最终明确被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法院可以职权要求原告补正确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行政相对人由于其文化知识的局限,可能不熟悉行政机关的运作规律。为了方便行政相对人打官司,对于起诉条件规定相对宽松。注意行政诉讼法第六章规定的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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