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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堂笔记(四)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5日

(二)放火罪

1、既未遂问题

标准:独立燃烧说

2、一罪和数罪问题

犯盗窃、贪污、故意杀人后通常用放火的方法掩盖罪行,如果放火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就数罪并罚。

(三)决水罪

主体:不包括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

危险物质: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五)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1、危险的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等危险性相当的同时又不构成这几个罪的。

2、司法实践中

(1)私设电网的行为(在野外);

(2)驾驶机动车辆冲向人群;

(3)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的;如果行为人患此病的或疑似病人拒绝治疗、隔离和检查,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三、破坏公用工具、公用设施

(一)共性

1、公用性质或者与公用相关的

2、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使用中以交付为标准

例:某甲对正在修理的公共汽车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重要的零部件的,应定盗窃罪。

如果修理厂把修好的车辆交付公共汽车公司验收合格后,停在公共汽车停车场内,某甲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重要的零部件的,肯定构成盗窃罪,也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3、故意和过失都构成犯罪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

1、对象: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司法解释:农村在春运期间载客的农用拖拉机也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2、破坏的手段:破坏交通工具的关键部位

(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与放火罪、爆炸罪的关系是法条竞合,本条是特殊规定,应按本罪处理。

四、与恐怖相关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1、恐怖组织:出于政治目的,行为方式是在光天化日下

2、又利用恐怖组织实施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二)资助恐怖活动

明知对方是恐怖组织

(三)劫持航空器

1、企图控制航空器的航行方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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