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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堂笔记(四)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5日

(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和受贿罪、行贿罪对比,主体、对象不同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和非法经营罪相区别

(2)主体: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行为方式:刑法166条

(四)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法406条

四、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第一到第五个罪的共性问题

1、货币:包括在我国境内可以流通兑换的外币

古钱币不构成货币犯罪,构成诈骗罪

2、伪造后有使用、出售、持有、运输行为的,是吸收犯直接定伪造货币罪适当从重处罚。

3、使用和出售假币的行为的区别

出售是双方有合意的,使用有欺诈的问题

例:甲欠乙2000元,后就和乙商量,用自己的8000块假币抵债。甲构成出售假币罪。

4、持有假币

持有型犯罪:只有在搞不清违禁品的来龙去脉的,定持有型犯罪

5、变造货币罪的对象是真实的货币

(二)高利转贷罪

目的:牟利的目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主观:故意,不能是非法占用的目的

(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对象: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和信用卡

(五)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内幕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知情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和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不包括通过公开的信息分析和预测的内容。

2、主体:知情人员

(六)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

区别:是否向关系人发放

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七)逃汇罪

主体:只限于单位,但不仅仅是国有单位

(八)骗购外汇罪

以伪造、变造文件、单据的手段骗购外汇的,是牵连犯,按重罪处罚

(九)洗钱罪

1、上游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恐怖犯罪

2、本质上:不同于窝赃,表面上合法化

五、金融诈骗犯罪

(一)共性问题

都具有占用财物的目的,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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