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税罪:故意实施四种行为之一:对记帐凭证做手脚;多列支出少列收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数额犯。
2、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其他方法不构成本罪。
暴力、威胁过失致人死伤,属严重情节;故意者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论处
3、逃避追缴欠税罪:欠缴,并转移、隐匿行为的。
4、骗取出口退税罪:注意:纳税后,用假报出口或其他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定[偷税罪];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小结本类型: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行为各自定罪:虚开、非法出售、非法购买、伪造、出售伪造的、购买伪造的。同时有多个上述行为的,为牵连犯。
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该“发票”指第9项以外的发票。
1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2、非法出售--发票罪:同第10项所指的“发票”。
小结本类型:
1.对于“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下列行为各自定罪:虚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2.“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下列行为定第9项和第12项的罪:非法出售、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
1、假冒--“注册商标”罪:同种商品、同种商标。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明知而销售。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销售
4、假冒--专利罪: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所以,下列行为不构成本罪:用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用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5、侵犯--著作权罪:四种法定情形:分别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发行权”、“出版者的出版权”、“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须以营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