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问题: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行为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认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假理赔归自己所有的,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定贪污罪;如果不是,定职务侵占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1.偷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纳税、扣缴义务人。
处罚条件: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扣缴义务人符合这个条件不构成偷税罪)
例:某个体户甲偷税应缴纳40万的税款中的3万,不构成偷税罪,因为不够10%。
2.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204条第4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要注意本罪和以偷税论之区别。纳税人交纳税款后,以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税款的,以偷税罪论处(羊毛出在羊身上,偷税),骗税款超过所纳税款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
要不要数罪并罚?想像竞合,却要数罪并罚。
例:某甲在缴纳50万税款后,又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20万。这里50万构成偷税罪,而70万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3.抗税罪的构成特征。
据刑法202条的规定:抗税罪是指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纳税款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以暴力抗拒缴纳税款的犯罪活动中,其暴力手段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即应分别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也就是说,抗税罪中的“暴力”原则上不能包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因为抗税罪的法定刑幅度远远低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
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第205条
(1)什么是虚开?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上述发票;虚开: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上述发票;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上述发票。
(2)盗窃发票的,以盗窃罪论处;骗取发票的,以诈骗罪论处;数额25张。
考点:有关增殖税专用发票的犯罪。
刑法第206条规定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殖税专用发票罪,该罪为选择性罪名,可以分解拆开使用。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1.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注意本罪和侵犯行为之区别。(1)情节严重,即数额较大;(2)相同产品正使用相同之注册商标。
如在相同产品正使用相似商标,不构成本罪,只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但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
行为人在生产的伪劣商品上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应从一重罪论处;
2.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注意本罪法条中所列举之事项: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如果侵犯著作权同时有销售行为,吸收犯,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
如果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同时,又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而销售、构成犯罪的,应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