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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及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8日

(二)一般不得加重原告的处罚。

(三)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时,可以加重原告的处罚。

(四)对未处罚的相对人不得给予处罚。

e. 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与维持判决的区别:维持判决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则可以。

(一)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不成立。

(二)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f. 确认判决

(一)确认合法或有效。

(二)确认违法或无效,包括四种情形: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已无实际意义。

(2)被诉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3)被诉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1998年3月10日,某市阿A区个体户刘某将300公斤鸡蛋运往郊外某县出售,途中被该市B区公安分局所设的检查站(B区公安分局派出机构)扣留。检查站认定刘某的行为违反该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准本市鸡蛋外销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根据该规定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刘某仍不服,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若刘某提起行政诉讼,则受诉人民法院最有可能作出下列何种判决?

A 维持判决

B 撤销判决

C 确认无效判决

D 确认违法判决

模考答案为C 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适用“确认无效”判决 ??B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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