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一、结婚
(一)结婚的条件:
1.主体:一男一女。
2.自愿,不得强迫。
3.履行登记手续,登记不得代理。
4.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1)达到法定婚龄。
(2)禁止性要件:①不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②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
二、无效婚和可撤销婚
(一)无效婚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婚龄
3.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二)可撤销婚:
只有一种:胁迫婚
1.撤销权主体:受胁迫一方
2.撤销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
3.期限限制:1年
(三)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
1.双方 具有夫妻关系。
2.财产非法共有关系:有协议的,按协议解决;无协议的,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解决。
3.子女属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