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004-3-30)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答案】C
【考点】合伙人的资格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谓合伙的入伙是指合伙成立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的制度。第三人人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合同,新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甲之弟丁申请加入合伙虽然经过甲和乙的同意,但另外一个合伙人丙明确表示反对,因此,丁并未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对合伙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也不必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正确。
42.(2004-3-31) 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答案】D
【考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详解】《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本条对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即公司只能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不得向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经济组织形式投资,比如向合伙企业投资,原因在于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制度的规定相矛盾,因此,本题中对甲公司向乙合伙企业投资行为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故正确答案是D。
44.(2004-3-33)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答案】A
【考点】共有船舶抵押的效力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根据该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份额抵押的,无须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如果依照此规定来处理,那么,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A。
同时,《海商法》第16条规定,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船舶抵押是抵押的一种特殊情况,因其抵押标的物具有特殊性,所以海商法在担保法之外对其另行规定,按照特殊由于一般的原则,对于船舶抵押应当首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即在共有人对船舶抵押的生效条件未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
45.(2004-3-34)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令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在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死亡后,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时,该企业应当解散,清算有两种方式,即,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由于本题中该投资人已经死亡,因此应当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