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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格考试:民诉及仲裁分类真题多选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41. (2003-3-65)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答案】BC
【考点】仲裁裁决书的必要内容
【详解】《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即仲裁请求、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必须在裁决书中载明。
 
42. (2003-3-66)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货款而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王某未经乙公司特别授权,有权实施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A.表示同意甲公司延期1个月还款
B.要求书记员赵某回避
C.陈述案情、出示证据
D.提出管辖权异议
【答案】BCD
【考点】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法定权利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实体权利或者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种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者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对于前一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对于后一种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人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无需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43. (2003-3-67)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
A.公示催告程序
B.发回重审后的诉讼程序
C.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引起的再审程序
D.执行程序
【答案】AD
【考点】民事诉讼中调解的适用范围
【详解】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以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和再审程序中也可以进行调解。
 
44. (2003-3-68)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并注明撤销原判决
C.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该判决自动撤销
D.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后,该判决视为撤销
【答案】ABC
【考点】调解制度与判决的关系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根据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原审判决视为撤销。
 
45. (2003-3-69)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作担保
C.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答案】ACD
【考点】执行担保及和解协议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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