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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格考试:民法分类真题单选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106.(2004-3-12)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考点】合同相对性原则      
  【详解】《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当第三人丙不向债权人甲履行时,应当由债务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107.(2004-3-13)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嘁:“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答案】C 
  【考点】侵权责任的构成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详解】赵某作为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赵某在安全下车后身体受到伤害,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售票员因个人私怨使得赵某身体受到伤害,并不是职务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构成侵权,应当由其自身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动手的行人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这些行人听到有人喊“打小偷”没有认清事实。就将赵某扑倒,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也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赵某身体的损害承担责任。    
  108.(2004-3-14) 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 
  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答案】D 
  【考点】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 
  【详解】作为保管合同的保管人负有依照保管合同尽到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合同一般是一种无偿合同。:对于无偿保管合同,在保管人有重大过失时,方应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对贾某的古书是一种无偿保管,其对古书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109.(2004-3-15)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考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 
  【详解】《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可见,即使是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 如果将其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婚后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110.(2004-3-16) 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答案】A 
  【考点】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范围 
  【详解】《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题中,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老人的子女都已经去世了的情况下,即使不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如果让其他人作扶养人更有利于老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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