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系统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单项选择题
1.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
2.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应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选项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D:转让不动产,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3.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纳所得税额=(370—70)×25%=75(万元)。
4.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收入的确认。选项A: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C: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般情况下,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选项D: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选项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7.D
【解析】本题考核利息费用的扣除。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8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扩大再生产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限额内扣除,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1500×6%=90(万元)。
8.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规定。选项A:企业为个人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是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本企业财产支付的财产保险是可以扣除的;选项B: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未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选项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提示】注意结合利息支出的扣除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9.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相关规定。选项A: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如三新费用可以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也可以加计扣除;选项B: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选项C: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这里强调合理,并不是均可以扣除。
10.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800+400)×5‰=26(万元)>15×60%=9(万元),可以扣除9万元。
【提示】当年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不能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免。
11.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中广告费扣除限额。企业当年的广告费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当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500×15%=75(万元),因此当年发生的6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同时,还可以扣除上年结转的35万元中的15万元,即企业当年可以扣除的广告费是75万元。上年剩余的20万元留待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12.D
【解析】本题考核工资及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7.5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300+42+5+7.5=354.5(万元)
13.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中相关税金的扣除规定。选项D: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4.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禁止扣除项目的内容。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有8项,包括税收滞纳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金、罚款;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等。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15.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利息资本化的相关内容。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厂房建造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可以扣除的借款费用=3000×4.2%÷12×3=31.5(万元)。
【提示】注意,可以费用化的利息是2013年前三个月产生的,4月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是要资本化计入资产的成本,因此这里的算式要乘以“3”。
16.A
【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题目中的专利使用权按照每年的收入全额计算所得税,境内企业应扣缴的所得税=200÷2×10%=10(万元)。
17.B
【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80×10%=8(万元)。
18.A
【解析】本题考核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19.D
【解析】本题考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规定。家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小汽车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火车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20.A
【解析】本题考核生物资产计提折旧的相关规定。可计提折旧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1.B
【解析】本题考核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底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到期满为止。
【提示】注意,是获利年度,不是注册登记年度。
22.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抵免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23.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规定,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业务中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550—600—500)× 15%×50%=33.75(万元)。
24.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前禁止扣除项目。因此,2013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90+10)-200× 70%]×25%=190(万元)。
25.D
【解析】本题考核采用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可以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26.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是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
27.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抵免限额的计算。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可全额扣除。
境内已预缴50万元,则汇总纳税应纳所得税额=75—20-50=5(万元)。
28.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30÷(1—15%)×15%=5.29(万元)。
应纳税额=5.29× 25%=1.32(万元)
29.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扣缴税款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30.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 [30÷(30+40)]+0.30×[40÷(40+60)]=47%。
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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