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1)利润总额=(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万元)
公益性捐赠限额=222×12%=26.64(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无需进行税务调整。
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3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26.64万元,所以调增30-26.64=3.3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22—100+10+3.36=135.36(万元)
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35.36× 25%=33.84(万元)
【思路点拨】本题主要考核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公益性捐赠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2.【答案】
(1)直接捐赠支出60万元,不能扣除。营业外支出可扣除金额=800-60=740(万元);
(2)工会经费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5—16=1.5(万元);
(3)职工福利费限额=800 × 14%=112(万元),实际发生9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限额=800× 2.5%=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0=25(万元);
(5)工资及三项经费纳税调增=1000—800+1.5+25=226.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9000—3500—200—1000—200—1200—740+226.5=2386.5(万元);
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386.5×25%=596.625(万元)。.
【思路点拨】本题主要考核了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规定。易混淆的主要有两点:第-,直接捐赠和公益性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的区别,其中直接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公益性捐赠在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第二,应注意区分不同扣除项目的计算标准,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类似于这些具体扣除标准经过复习巩固后要熟记于心。
3.【答案】
(1)资本化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可扣除的财务费用=50-10=40(万元)
(2)营业收入=700(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700 × 5‰=3.5(万元)<25×60%=15(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3.5万元。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90—25+3.5=68.5(万元)。
(3)会计利润=(700+10+46.8)(收入)-23.1(税金)-320(成本)-(50-10)(财务费用)-90(管理费用)-40(销售费用)-(30+10)(营业外支出)=203.7(万元)
捐赠限额=203.7×12%=24.44(万元),实际捐赠为30万元,按照限额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可以税前扣除。
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4.44(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700+10+46.8)(收入总额)-(10+46.8)(免税收入)-23.1(税金)-320(成本)-40(财务费用)-68.5(管理费用)-40(销售费用)-24.44(捐赠)=183.96(万元)
2013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183.96 × 25%=45.99(万元)
233网校编辑推荐:
热点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网校课程全科VIP班 点击免费试听>>
包含: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精讲+冲刺+习题+考点预测+真题解析+模考押题2套)不过2015年免费重学
赠送:课后习题+章节练习+课件下载+在线模考+讲师答疑
报名咨询: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