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算人(P115)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题·多选题】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张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由我们4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业事务执行人,只能由我担任清算人
C、丙:建议从我们4人中推选一人担任清算人
D、丁:合伙企业清算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因此建议请一名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清算人
【答案】BD
3、债权申报期限(P115)
(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4、财产清偿顺序(P116)
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例题·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答案】D
5、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P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