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一、证券市场的主体
(一)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而不是中国证监会)决定;证券交易的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
2、技术性停牌与临时停市
(1)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
(2)因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3)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
3、限制交易
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临时停市应( )。
A、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并及时报告国务院
B、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执行
C、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D、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执行
【答案】C
【解析】证券交易所有权采取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但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