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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19)

来源:233网校 2010年7月7日

  三、借款合同(★★★)(P264)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1)停止发放借款;

  (2)提前收回借款;

  (3)解除合同。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利息的支付方式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相关链接】在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约定时,界定原则与借款合同相同。

  4、借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1)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相关链接】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例题1·判断题】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偿还期限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2004年)

  【答案】×

  【解析】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例题2·单选题】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答案】A

  【例题3·多选题】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2009年)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公司罚款

  【答案】ABC

  【例题4·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计算利息的方法是( )。

  A、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

  B、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实际借款期间小于1年的,按1年计算

  C、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

  D、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但是借款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答案】C

  【例题5·多选题】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甲可以随时返还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2)选项B: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3)选项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4)选项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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