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注:
(1)可供出售外币股权投资因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所有者权益;
(2)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资产因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权投资时,持有期间,会有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
(1)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公允价值下降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