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9-6】20×9年5月20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000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支付价款合计5080000元,其中,证券交易税等交易费用8000元,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72000元。甲公司没有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8年现金股利72000元。
2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5.20元。
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4.90元。
2×10年4月2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9年现金股利2000000元。
2×1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9年现金股利。
2×15年1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4.50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同时支付证券交易税等交易费用72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同时为方便计算,假定乙公司股票自2×10年1月1日至2×14年12月31日止价格未发生变化,一直保持为4.90元/股。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5月2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000000股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00800
应收股利——乙公司 72000
贷:银行存款 5080000
乙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5080000-72000)÷1000000=5.008(元/股)
(2)20×9年6月2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8年现金股利72000元
借:银行存款 72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72000
(3)20×9年6月30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192000元[(5.20-5.008)×1000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92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192000
(4)20×9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300000元[(4.90-5.20)×1000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3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
(5)2×10年4月20日,确认乙公司发放的20×9年现金股利中应享有的份额100000元(2000000×5%)
借: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000
贷:投资收益——乙公司 100000
(6)2×10年5月1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9年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000
(7)2×10年1月1日至2×14年12月31日止每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0,每年会计分录相同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0
(8)2×15年1月10日,出售乙公司股票1000000股
借:银行存款 4492800
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407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8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008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价格=4.50×1000000=4500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取得的价款=4500000-7200=44928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时的账面余额=5008000+(-108000)=4900000(元)
同时,
借: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08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108000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192000-300000=-10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