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没有金融市场,资金融通完全依靠财政拨款或银行间接融资渠道。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并形成了多种类、多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
1.票据市场
从1980年起,上海开始进行商业票据贴现业务的试点,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肯定了成绩并推广经验,并于1986年正式开办了对专业银行贴现票据的再贴现业务,推动了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市场的发展。在商业汇票年度签发量、贴现量不断创出新高的同时,贴现业务品种日趋多样化。2002年,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开拓、创新票据市场业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如民生银行的票据贴现买方付息、外汇票据买断业务;招商银行的企业贴现回购、商业汇票保证以及贷款回购协议等,为商业银行的资产多元化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2.同业拆借市场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存统贷、存贷分离,“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根本谈不上资金拆借。改革开放以后,众多不同形式的金融机构不断发展,使信贷资金在使用上出现了时间差、地区差、行业差、项目差,客观上产生了相互调剂、融通资金的要求。1996年1月,全国统一的资金拆借市场成功地实现了一级交易网络联网试运行,生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并对外公布,使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从此得以发展并规范运行。
3.证券市场
我国证券发行是从长期国债开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建设资金的不足,虽然当时的发行不是市场化发行,但却为以后国债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工具。1981年,政府发行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第一次长期国债,随后,有价证券的发行种类逐渐增多,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相继登台亮相,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企业的发展,增加了更多的直接融资的渠道,也为老百姓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机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又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少数企业中试行股份制,发行股票,并于1990年在上海、深圳设立两个证券交易所,实现股票上市交易。在证券市场的建立方面,我国不仅借鉴国外经验,而且根据中国国情有所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A股、B股市场。在市场结构上形成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沪、深两市交易所为核心、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股票市场在建立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当时的局限性和条件所限,最初设计成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方式,这有利于当时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发展股票市场,让更多的企业上市筹集资金,改进了公司治理结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股票市场的规模扩大。这种股权分置方式越来越成为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导致多年来股市低迷,筹资功能丧失,上市公司治理难以改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于2006年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用近一年的时间基本治愈了这一困扰股市多年的顽症,同时实施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清欠大股东占款、清理违规担保等措施。使我国股票市场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社保基金也已被批准入市。
国债市场也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和创新。2002年,国债市场交易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如降低交易费率、增加超短期的回购品种、开放企业债的回购等,进一步完善了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
4.黄金市场
2002年l0月,封闭了50多年的黄金市场重新开市,这将使我国黄金产业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对金融业产生重要影响。随着黄金衍生产品的大力开发,黄金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中间商服务的持续改进,黄金将成为投资者新的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