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1日实施的是我国金融创新里程碑的文件。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规范金融创新的文件。文件是针对商业银行的,但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运行机制、风险管理方法都是对整个金融系统有指导意义的,表明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将金融创新真正纳入其指导、监管的范围。
中级经济师考试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明确了金融创新的含义。金融创新是指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引入新技术、采用新方法、开辟新市场、构建新组织,在战略决策、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等方面开展的各项新活动,最终体现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造与更新。
②明确了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坚持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原则;坚持控制风险、服务客户、积极竞争的原则;坚持遵守道德、维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坚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
③明确了金融创新的运行机制。规定了董事会、高管层在金融创新中各自的职责;明确了银行内部前、中、后台的作用;规范了新产品与服务的内部管理程序;指明了金融创新的操作规程、内部规程制度、数据管理、人才培养、薪酬制度等的工作方向。
④明确了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工作。
⑤明确了客户利益保护应该做的工作。包括应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和公平的意见;向客户准确进行新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履行必要的保密义务;公平处理银行与客户、银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冲突;区分银行资产和客户资产,进行有效的风险隔离等。
⑥明确了银监会对金融创新的监管职责及监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