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类
(1)股票交易。股票交易就是以股票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2)债券交易。债券交易就是以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
(3)基金交易。基金交易是指以基金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从基金的基本类型看,一般可以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种。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1)权证交易。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2)金融期货交易。其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3)金融期权交易。其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4)可转换债券交易。其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
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2.交易方式
(1)现货交易。其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
(2)远期交易。其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3)期货交易。其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4)回购交易。其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5)信用交易。其是指投资者通过交付保证金取得经纪商信用而进行的交易,也称为融资融券交易。
3.投资者
(1)含义。证券投资者是买卖证券的主体,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种类。证券投资者可以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大类。其中,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3)购买途径。
1)直接进入交易场所自行买卖证券,如投资者在柜台市场上与对方直接交易。
2)委托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
(4)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