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在我国,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经营范围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其中,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上述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上述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