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近3年高频真题考点汇总【2021- 2023】
近三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高频真题考点汇总
【考点1】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2)特征:
①规范性;
②国家意志性;
③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④国家强制性。
【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考点3】分公司和子公司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考点4】公司章程的意义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
(2)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
(3)公司章程是一种自治性规则。
【考点5】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
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
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
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
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
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
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
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6】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近3年高频真题考点汇总【2021- 2023】
近三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高频真题考点汇总
【考点1】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2)特征:
①规范性;
②国家意志性;
③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④国家强制性。
【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考点3】分公司和子公司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考点4】公司章程的意义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
(2)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
(3)公司章程是一种自治性规则。
【考点5】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
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
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
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
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
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
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
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6】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股东会 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执行董事 ①成员3~13人;②小规模公司可设置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③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
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监事会/监事 ①成员≥3人,职工代表比例≥1/3;②小规模公司可设置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③设主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考点7】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自愿让与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
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
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考点8】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
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考点9】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规定
股东大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 ①成员5~19人;
②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监事会 ①成员≥3人,职工代表比例≥1/3;
②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皆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考点10】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
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点11】公司股份回购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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