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发行人可将上市公告书刊载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其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
122、国债经营机构代保管的国债券可以与自营的国债券一起保管、分账管理、并确保账券一致。( )
123、
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中,确因银行汇划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若要继续与申购,投资者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1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
124、
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须经股东或董事会确认后生效。( )
125、
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是确定土地使用权折股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租金数额的基础。( )
12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3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127、
企业债券发行完成后,经核准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
128、
收购期限届满后10日内,收购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 )
129、
拟改组上市的公司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由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130、
律师事务所应对其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