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及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 )
14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 )
143、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是指境内上市公司有控制权的所属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 )
144、可转换债券在转换股份前,其持有人已具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
145、询价对象应当为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分别指定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专门用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
146、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
14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
148、2006年1月1日实施的经修订的《证券法》在发行监管方面明确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界限;规定了证券发行前的公开披露信息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肯定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市场服务职能;将证券上市核准权赋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强化了证监会的监管职能。 ( )
149、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l期末净资产额的30%。( )
150、首次公募股票时,招股说明书可延长有效期限,但至多不超过三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