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制定联络人。( )
172、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并应当符合2006年实施的《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
17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主承销商信誉考评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 )
174、收购一般是指一个公司通过证券或现金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
175、金融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 )
17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l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 )
177、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聘请证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其发行可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
178、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就申请股票上市一事作出决议。 ( )
179、控股股东不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9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 )
180、上市公司监事有报酬请求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