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封面应标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字样,并载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 ( )
122、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企业,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按市场预期合理市盈率计算,预计筹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
123、金融债券的期限可以是1年以下也可以是r年以止。 ( )
124、如果一项潜在损失是可能的,且损失的数额可以合理地估算出来的,则该项损失应作为应计项目,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如果可能损失的金额无法合理估计,或如果损失仅仅有些可能,则不能在附注中反映。 ( )
125、在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设立独立董事(如有)的情况,包括独立董事的人数,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以及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等。 ( )
126、网下配售比例只能保留小数点后3位,网上配售比例不受限制,由此形成的余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 )
127、公司债券的发行招标日为T-2日。 ( )
128、市值配售方式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上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 )
129、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少于5000万元时,在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 )
130、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