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临考速记
《初级个人理财》临考速记
个人理财概述
1、个人客户是个人理财业务需求方,是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对象。商业银行是供给方,是个人理财服务提供
商之一。
2、根据客户资产规模不同,银行理财业务分为理财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
3、私人银行业务特征:高准入门槛、个性化服务、综合化服务
4、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原因:经济发展、居民财富积累;理财需求上升;大众理财技能欠缺;投资理
财工具日趋丰富;金融机构转型的客观需要。
5、理财师职业特征:顾问性、专业性、综合性、规范性、长期性、动态性。
6、"4E"执业资格:教育、考试、工作经验、职业道德。
7、短期资金流动,1年及以下,包括贸易、套利性、保值性、投机性资金的流动。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1、民事法律行为基本原则:自愿、公平、诚信(最核心、基本)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4、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5、可撤销合同: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或胁迫等签订的合同。
6、可抵押财产: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
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7、可出质权利: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
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
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8、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
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
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0、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1、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
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理财产品投资比例未达到
前三类理财产品标准。
12、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分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分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
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13、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第三章 理财投资市场概述
1、金融市场的特点:市场商品的特殊性;市场交易价格的一致性;市场交易活动的集中性;交易主体角色可
变性。
2、金融市场主体:企业、政府及政府机构、中央银行、各类金融机构、居民个人(家庭)。
3、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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