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1.贷款的签约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贷款的签约流程如下:
(1)填写合同。
贷款发放人员应根据审批意见确定应使用的合同文本并填写合同。
(2)审核合同。
合同填写完毕后,填写人员应及时将有关合同文本交合同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同笔贷款的合同填写人与合同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3)签订合同。
合同填写并复核无误后,贷款发放人应负责与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合同。
2.贷款的发放
落实贷款发放条件 |
①确认借款人首付款已全额支付到位; ②借款人所购房屋为新建房的,要确认项目工程进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放款条件; ③需要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的,有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④对采取委托扣划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要确认其已在银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用于归还贷款; ⑤对采取抵(质)押的贷款,要落实贷款抵(质)押手续; ⑥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应明确并落实履行保证责任的具体操作程序;对保证人有保证金要求的,应要求保证人在银行存入一定期限的还本付息额的保证金。 |
贷款划付 |
①贷款发放条件落实后,贷款发放岗位人员应填写或打印相关文件,交信贷主管审核签字后,送会计部门作为开立贷款账户的依据。 ②会计部门进行开立账户、划款。 ③贷款发放岗位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划付到约定账户,按照合同借款人需要到场的,应通知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