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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前串讲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3年9月18日
导读: 233网校编辑提醒: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笔试考试将于10月26日开考。233网校编辑整理《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前串讲知识帮助考生查缺补漏、巩固重点。【点击收藏此站】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3要素(2009、2010考) 

3要素

要点

主体(2012、2010考)

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4类:①公民(自然人)、②机构组织、③国家、④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2009考)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4类:①物。②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③行为。④人身。
  【关注】不包括:阳光、空气、自然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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