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前串讲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3年9月18日
导读: 233网校编辑提醒: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笔试考试将于10月26日开考。233网校编辑整理《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前串讲知识帮助考生查缺补漏、巩固重点。【点击收藏此站】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2012、2011、2010考)
  (一)法的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级、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自治法规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特别行政区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城市和较大市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二)法的分类(2011、2008考)

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

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以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根本法和普通法

以法的内容划分

实体法和程序法

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一般法和特别法

以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公法和私法

  推荐: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冲刺小专题

  考前攻略: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汇总

  ◇ 温馨提示:233网校针对学员开设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模考押题班】【机考押题班】,紧扣大纲,重点提升!点击体验>>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