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二)各种途径之间的关系(2010考)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三)仲裁、复议、诉讼分别不适用的情形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 |
不适用情况 |
仲 裁 |
1.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
2.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 |
行政复议 |
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2011考) |
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
考前攻略: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汇总
◇ 温馨提示:233网校针对学员开设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模考押题班】【机考押题班】,紧扣大纲,重点提升!点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