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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9日
导读: 导读: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已确定。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开始全面招生(免费试听>>),此外,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233网校特整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第一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链接】销售机器设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销售房屋建筑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8项)
2.
混合销售货物与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3.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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