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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制度《税法》第二章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5日

  知识点13:进项税额的确定

  二、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

  (一)当期:税务机关给纳税人确定的纳税期限,与当期销项税额的“当期”是一致的。

  (二)需要的依据: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1:购买农业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1)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业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3)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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