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征收管理
知识点17: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详见教材91页。
二、纳税期限
详见教材91页。
三、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五)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了解即可。
【例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有关增值税纳税人报缴税款限期叙述正确的是( )。
A.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B.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5日内缴纳税款
C.进口货物,应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退税
D.以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答案:AD
【例2】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为固定业户,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纳税地点应为( )。
A.统一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分支机构不纳税
B.只在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总机构不纳税
C.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在各自所在地纳税
D.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各分支机构不再纳税
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