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6: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
注:增值税与消费税对比学习。
二、出口退税范围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货物:详见教材70页。
(4)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下列四类产品,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详见教材71页。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
(1)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列举的12类货物除外)。
(3)外贸企业购进免税货物出口。
(4)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注: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既免税又退税)
(5)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6)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7)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8)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饲料、农膜等。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
(1)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出口电解铜自2001年1月1日起按17%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等。
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5%、14%、13%、11%、9%、8%、6%、5%九档。
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生产企业:
① 自营出口
②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
① 直接出口
②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