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B
【解析】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答案】C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设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商品贸易、服务等业务的分支机构,其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3.【答案】B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设在我国境内生产产品及销售自产产品,不论是否通过设立销售机构进行销售及销售机构核算方式如何,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利润均应按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4.【答案】A
【解析】A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这是2006年版教材补充的内容。
5.【答案】B
【解析】企业取得的收人为其他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估定。
6.【答案】C
【解析】凡属境外咨询企业与其境内关联企业或其代表机构共同提供咨询业务,且其服务对象为中国境内客户的,划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机构收入的比例,不应低于该项业务总收入的60%。
7.【答案】A
【解析】凡境外企业派人来华参与客户的咨询业务,应再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就该项业务中划为该境外企业的收入部分,以不低于50%为标准,再行确定该境外企业的境内业务收入。并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8.【答案】B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分回利润不补税,故不计人计税所得。
9.【答案】D
【解析】按照售与客户价格计算收入,且向境外公司支付佣金、手续费不能超过售与客户价格的10%。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250—150一(250×10%)=75(万元)
10.【答案】B
【解析】娱乐业按业务收入净额计算交际应酬费限额,500×10%o+(3000—500)×5%o=17.5(万元)。
11.【答案】B
【解析】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计入资本公积,不计入计税所得。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债权人逾期2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人企业所得。
12.【答案】D
【解析】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
13.【答案】D
【解析】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
14.【答案】A
【解析】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留存的残值不低于原价的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需要少留或者不留残值的,要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15.【答案】A
【解析】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企业,CD也不属于生产性企业,都不能享受生产性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