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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堂笔记(四)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5日

(二)具体内容

1、贷款诈骗

主体:一般的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2、票据诈骗罪

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行为方式:刑法194条

3、信用证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重点看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方式: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借用信用卡的不构成此罪

认定: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是牵连犯,按重罪处罚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盗窃罪处罚

4、保险诈骗罪

行为方式:前三种是编造事故,后两种是人为制造事故

认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假理赔归自己所有的,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定贪污罪;如果不是,定职务侵占罪

六、关于妨害税收征管罪

(一)偷税罪

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处罚条件: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扣缴义务人符合这个条件不构成偷税罪)

例:某个体户甲偷税应缴纳40万的税款中的3万,不构成偷税罪,因为不够10%。

(二)抗税罪

抗税人使用暴力方法抗税的,如果造成工作人员伤亡的,如果是故意,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过失,是结果加重犯。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要求数额较大,一万以上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超过部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例:某甲在缴纳50万税款后,又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20万。这里50万构成偷税罪,而70万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发票犯罪

1、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和普通发票

2、行为方式:虚开、出售、购买、伪造、非法制造等

1)虚开: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

2)认定:盗窃这些发票,按盗窃罪处罚

诈骗这些发票,按诈骗罪处罚

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出售的,是吸收犯,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参照刑法208条)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一)关于商标权

1、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方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关系: 既假冒又销售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

1、目的:以营利为目的

2、行为方式

注意: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与诈骗罪相区别

(三)侵犯商业秘密

1、行为方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之一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如果以盗窃的方式盗窃他人技术成果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实际上是商业诽谤的行为

(二)虚假广告罪

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三)串通投标罪

行为方式:投标人相互串通

招标人和部分投标人串通

(四)合同诈骗罪

和合同纠纷相区别:当时有无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看当时有无履约能力)

(五)非法经营罪

刑法225条

补充:在国家指定的外汇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

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六)强迫交易罪

行为方式: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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