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 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杜某应当:
A. 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 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 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给予报酬
D. 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000 元的酬金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据此,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耍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故杜某负有归还拾得物的义务,享仃请求失主支付酬金的权利,D项正确。
22 甲购买了一辆新汽车,并为其投保20万元。一日甲开车出行时,被另外一辆汽车追尾,甲的汽车被撞坏,损失3万元,肇事司机乙 当即赔偿了5000元。以下关于赔偿的意见,不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的是:
A. 对于甲获得的5000元部分的赔偿,保险公司不必赔偿
B. 保险公司赔付后对乙有3万元的追 偿权
C. 甲可以请求乙再赔偿2.5万元,也可以 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5万元
D. 甲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2.5万元
参考答案:B 系统解析:我国《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
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甲已经获得5000元部分的赔偿,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不必赔偿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取得的5000元赔偿金额。至于剩下的2.5万元,甲既可以请求乙赔偿,也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2.5万元。故8项错误,当选。
23 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07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2008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杜某无其他亲属。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因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
B. 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
C. 应当支仲给杜某的女儿
D. 因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参考答案:C 系统解析:本题中,杜某死亡时间在其母之后,杜某作为受益人,有权取得其母的人寿保险金,故排除A、D两项。杜某死亡后,该部分保险金作为杜某的遗产应由其女继承,而陈某与杜某已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属于杜某的继承人,保险公司应当将人寿保险金支付给杜某的女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4 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裁定撤销裁决
B. 裁定终结执行
C. 裁定中止执行
D. 将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参考答案:C 系统解析:C。对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对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据此,C项正确。
25 甲委托同村的乙代为购买一匹马。但乙在牧区未遇上好马,就未买马。自己购买良骡一匹准备自用。甲见状便将骡牵走,并付给乙相应款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表见代理的接受
B. 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乙无权代理的追认
C. 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乙委托代理的承受
D. 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与乙的买卖关系的受领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乙带回的骡子是为自己用而不是基于甲的委托,因此甲乙之间的行为为买卖合同而不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6 下列哪一情况下,汇票的背书转让有效?
A.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后手再背书转让
B. 背书行为附有条件
C. 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后的背书转让
D. 汇票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2人
参考答案:B 系统解析:B。《票据法》第27条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A项中背书无效,不选。该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B项中背书有效,应选。该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C项中背书无效.不选。该法第33条还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
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D项中背书无效,不选。
27 王某于2008年3月4日从李某处借到人民币3000元。该债务的还款日期为2009年 3月4日。到期后,李某只于2009年5月3日 向王某讨过一回。2011年7月5日李某向一个律师朋友说起这事儿。其律师朋友告诉他, 该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了,要不回来了,除非王某同意还款。李某很着急,其律师朋友遂建 议他,要王某为该债务提供保证人,如果王某提供了,则该债务依然有效,李某就依此而行,果 然,王某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就提供了张某为保证人。又约定,债务延期2个月,于201 1年12月4日到期。但后来,张某知道了此事,就提出抗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由于自然债务不能作为保证的对象,故 张某的保证为无效
B. 本案中,自然债务因张某的保证而继续 为有效
C. 保证有效,但保证人张某得主张债务人 王某的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的抗辩
D. 被保证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后,若债务 人抛弃了时效期间已经过了的抗辩,则保证人 也不得主张
参考答案:B 系统解析:本题涉及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法律后果问题。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以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属于抛弃时效利益,导致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这里的同意履行义务包括委托第三人提供担保或者自身提供担保。本题中,王某在其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以后,委托张某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属于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故该债务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担保法》第20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此条规定是指在债务存在保证人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利,债务人擅自放弃其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不影响保证人的权利。本题中,王某的债务不存在保证人,故其放弃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而属于对自己利益的处分行为,应为有效。其通过委托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导致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张某若承担保证责任,则可向王某追偿,故该
放弃时效利益不影响保证人的权利,张某无权主张其不为保证人时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故C选项错误。在张某提供保证的情况下,若王某的债务再次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且其放弃此抗辩,则张某作为保证人有权依据上述法条主张该抗辩,故D选项表述错误。
2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自认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身份关系诉讼中的案件事实一般不适用自认
B.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的,对方的举证责任即可产生
C.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D.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自认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故A项正确,BD项均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故C项不正确。
29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 中,不正确的是:
A. 当事人同时到庭的请求解决纠纷的,法院可当即审理
B. 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C. 审理案件时,审判员不能自审自记,必须由书记员担任记录
D.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并不得延长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l58条第l款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故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l7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现第l48条)的规定公开宣判。故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l73条规定,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阔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因此B项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D项表述错误,故为正确选项。
30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 丙有权建高楼,因为地役权未经登记,因而丙可以对抗甲
C. 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 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并不因为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地役权是指为需役地的需要而对供役地享有的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