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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格考试:民诉及仲裁分类真题单选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56. (2005-3-37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A. 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 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 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答案】A
  【考点】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的条件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检察机关进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对生效的民事裁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提出本题的各个选项,只有A项属于“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行为”的情形,其他皆不符合,因此选A。
 
 57. (2005-3-38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
  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罚款的决定
  【答案】C
  【考点】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105条第3款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于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140条中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因此本题选C,只能上诉而不能申请复议。
 
 58. (2005-3-39 )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答案】D
  【考点】再审程序中的反诉的处理
  【详解】本题考察了两个知识点。《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经过了二审获得生效判决,因此再审时需要适用第二审程序。然后,根据《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案中属于原审被告反诉的情形,因此选D。
 
 59. (2005-3-40 )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A.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B.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
  C.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
  D.当事人不服法院的除权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答案】A
  【考点】当事人对公示催告程序的判决的处理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第198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本题中D项对除权判决不服的,只能起诉而不是上诉,是错误的。根据前述规定,法院应当根据申请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因此除权判决只能宣告无效,而非“是否无效”。
 
 60. (2005-3-41 )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某当事人的申诉,发现甲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在此情况下,甲市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A.只能告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
  B.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C.向一审法院提出抗诉
  D.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
  【答案】D
  【考点】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程序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本题属于对同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发现有错误的,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因此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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