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形。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考题】根据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利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7年考题)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注意,此处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例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事务,甲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A.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B.拒绝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C.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C错误。
6.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九、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损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合伙利润;二是合伙亏损。合伙损益分配包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两个方面。
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考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2004年考题)
A.直接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直接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直接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损益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