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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三章基础学习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4年2月24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三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方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限制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外有效,对内赔偿

(2)法定限制: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②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③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④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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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网校教你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如何备考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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