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专用发票使用有以下不当之处:
(1)销售折扣不应单独开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应按折扣前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2)在建工程领用自制产品开出专用发票错误,因为在建工程属于非应税项目,不得开出专用发票。
2.2004年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A材料进项税款=510-100×17%=493万元
(2)免税农产品及运费=500×13%+30×7%=67.1万元
(3)10月份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及运费=68+30×7%=70.1万元
合计:630.2万元
3.2004年销项税额
(1)B产品=7020÷(1+17%)×17%=1020万元
(2)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1200×17%=204万元合计:1224万元
2004年应交增值税=1224-630.2=593.8万元
4.2004年应交消费税=1200×20%=240万元
(五)1.以下项目计算错误,应予调整
(1)固定资产全额扣除错误
本年允许扣除的折旧额=(124-4)÷(5×12)×10=2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4-20=104万元
(2)职工工资及提取的三项费用扣除错误
本年允许扣除数=480×(1+17.5%)=564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564=36万元
(3)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扣除错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万元。
(4)招待费扣除错误
允许扣除限额=1500×5‰+(9400-1500)×3‰=31.2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2-31.2=20万元
(5)广告费及减值准备金扣除错误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0=210万元
(6)公益性捐赠扣除错误
允许扣除数=(1050+104+36+110+20+210+70)×3%=48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48=62万元
2.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050+104+36+20+70+210+62=1552万元
全年应交所得税=1552×33%=512.16万元
年终应补交所得税=512.16-240=272.16万元
(六)1.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进口物资进项税额=204万元
(2)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200×13%=26万元
(3)购进甲材料运费=30×7%=21万元
(4)购进乙材料进项税额=85×60%=51万元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302万元
2.本月销项税额
(1)A产品=800×(5.51+0.234)÷(1+17%)×17%=435.2万元
(2)B产品=1000×1.17÷(1+17%)×17%=170万元
(3)C、D两种产品=936÷(1+17%)×17%=1136万元
合计 641.2万元
3.本月应交增值税=641.2-302=339.2万元
4.本月应交消费税
(1)A产品=800×(3.51+0.234)÷(1+17%)×45%=1052万元
(2)B产品=1000×1.17÷(1+17%)×25%=250万元
(3)C、D两种产品=936÷(1+17%)×25%=200万元
合计 1502万元
(七)业务1应交消费税=(468+23.4+11.7)÷(1+17%)×30%=129(万元)
业务2应交消费税=(585+35.1)÷(1+17%)×25%=132.5(万元)
业务3应交消费税=140.4÷(1+17%)×15%=18(万元)
业务4应交消费税=8.19÷(1+17%)×15%=1.2(万元)
合计缴纳消费税=129+132.5+18+1.2=280.2万元。
(八)业务1应交消费税=(110+100)÷(1-30%)×30%=90(万元)
业务2应交消费税=20×(1+8%)÷(1-10%)×10%=2.4(万元)
业务3应交消费税=(120+30)÷(1-25%)×25%=50(万元)
业务4应交消费税=234÷(1+17%)×8%=16(万元)
合计缴纳消费税=90+2.4+50+16=158.4万元。
(九)1.委托加工本月应交消费税
=10000×(45+25)÷(1-30%)×30%=300000(元)
2.本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2000×30+30000-75000=285000(元)
3.本月出售化妆品应交消费税=9500×351÷(1+17%)×30%-285000
=570000(元)
(十)1.房产公司应交营业税
=(10000×0.34+10+60+36)×5%=175.3(万元)
2.施工公司应交营业税=[(700+200)+400]×3%=27(万元)
3.施工公司代缴营业税=200×3%=6(万元)
4.物业公司应交营业税=(38-20)×5%=0.9(万元)
5.旅行社应交营业税=(47-7-14)×5%=1.3(万元)
合计应交营业税=175.3+27+0.9+1.3=204.5(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