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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格中级经济法同步强化训练(六)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12日

三、判断题

1.在证券的承销方式中,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2.上市公司的监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4.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

5.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6.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7.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8.上市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9.甲证券公司挪用自己客户的股票进行买卖,然后及时归还,甲证券公司的做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10.一般来说,对国家股收购是通过要约收购方式来实现的。()

11.公开发行的债券,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12.出现竞争要约时,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要约收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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