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39.69
贷:投资收益 98.69
(4)20×2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48.62
贷:投资收益 107.62
(5)20×3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58.36
贷:投资收益 117.36
(6)2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本金和名义利息等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71.83
(250-31.5-39.69-48.62-58.36)
贷:投资收益 130.83
借:银行存款 1 54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250
——应计利息 295
注意:分期付息情况下,到期计提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计提的利息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总结:此类题目在处理时要注意掌握以下两个技巧:
(1)画出现金流量图;
(2)编制摊余成本计算表。
第三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和内容
(一)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注意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特点的异同点。
(二)内容
贷款和应收款项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
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可以划分为这一类。
(三)和其他类金融资产的关系
和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不能相互转换。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以摊余成本来计量)
(一)贷款的会计处理(了解)
类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理。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或存入中央银行款项)
贷款——利息调整(倒挤)
(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1.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取得时
借: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应收账款的出售、应收票据的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