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мְ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中级会计师考试 >> 章节知识点 >> 经济法 >> 知识点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

进入中级会计师考试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1.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提示】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第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包括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两个合同。
  2.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3.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对本知识点:提问 补充

进入中级会计师考试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γרҵ ʦ ԭ/Żݼ
мʵ񾫽 200 / 200
м÷ ֶ 200 / 200
½б
м ɱ 200 / 200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