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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七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练习试题

来源:233网校 2010年8月13日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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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正确的作√表示,错误的用×表示,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01、招股说明书应披露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102、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1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

103、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后10日内,将正式印刷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人注册地的派出机构。( )

104、招股说明书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

105、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应执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

106、在申请文件受理前,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

107、招股说明书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 )

108、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只需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 )

109、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无须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

110、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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